宣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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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宣城市民政局 [2008-11-6]
      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副主任:彭华(主持)
      电话:3022772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宣传、综合性文件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普法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负责民政事业费、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民政计财和统计工作。
      (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局长(科长):吴学斌
      副局长:刘金龙
      电话:3013080

      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协助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对辖区内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按照管辖权限承担相关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统一负责市民政局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优抚安置科(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长:高维玲(兼)
      副科长:储林村
      电话:3022313

      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承担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士兵、伤残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协调部队军交运输和指导军供站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军休所的建设工作。
      (四)救灾救济科(市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长:倪  宏
      电话:3022314

      拟订救灾救济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组织协调减灾抗灾救灾工作,落实防灾减灾规划;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承办灾情调查、核实、上报和统一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担境内外对市政府捐赠救灾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活动;承办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五)社会救助科
      科长:李良诚(兼)
      电话:3024138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提出省财政补助、市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司法、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六)社会福利科
      科长:许邦友
      电话:2719002

      负责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三无对象、孤残儿、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福利机构内孤儿、弃婴涉外送养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福利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和上海下放居民救济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项目审批;加强本级福利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慈善事业促进科
      科长:王云龙
      电话:3024128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活动;管理和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指导慈善协会工作。
      (八)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科长:陈国生
      电话:3037670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指导开展城乡社区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社区专职、兼职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做好城乡社区图书室援建和管理工作。
      (九)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
      科长:陈龙坤
      电话:3028537

      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儿童涉外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育宣传和妇女儿童保护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婚姻、涉外收养登记机关和殡葬单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编制全市公墓建设规划。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有关办法;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联检工作;负责市际界线管理和境内县际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推荐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编制全市行政区划图和县级行政区域界限详图;负责以地名规范、地名设标、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承担市内重要和跨市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限变更公告。
      (十)人事教育科(社会工作科)
      科长:范长喜
      电话:2020689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民政系统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市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专职副主任:高维玲
      电话:3022581

      拟订双拥工作规划及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推广先进典型;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承担慰问部队的有关工作;承办市双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曹联合
      电话:3024090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老龄办)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副县级建制,由市民政局管理。
      负责组织、协调涉老方面的重大活动,筹办老龄委重大会议;指导各县市区老龄办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宣传工作;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纪检(监察)按照《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 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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