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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简报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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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简报第3期 |
| --科学发展观! [2009-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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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巡回督导组来宣城检查指导学习实践活动 12月9日,省民政厅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巡回督导组张亚平、王世钢、肖文卫一行三人来我市指导督查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重点督查新社会组织第二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在听取汇报后,深入实地督查了市律师协会和广德桃州镇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两个参学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座谈会上,宣城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常务副组长李炳富同志就我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11个参学组织紧密结合发展实际,突出实践特色,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抓手,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民政局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副局长赵斌同志对全市新社会组织发展概况做了介绍,强调宣城市新社会组织规模不大,但发展势头迅猛,明确下一步将争取组织部门支持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唐玉金同志作为指导组成员参加了会议,表示积极配合,在12月底前争取将应建未建又符合建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 在听取汇报后,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巡回督导组一行对我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指出,宣城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重视,指导有力,开展扎实,成效明显,组织精细,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达到了党员、党组织学习任务全覆盖,由党组织的组织,无党组织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省督导组领导强调,要按照省厅11月24日会议要求,“集中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好”、“党组织建立起来,同时要研究分散党员问题,从组织创建方面创新”、“学习与当地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指导同类行业,起到示范作用,第二阶段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党风建设,重点做到全覆盖;加强自身建设,从规范管理方面着手,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参学单位会员的积极性,重点要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学习实践活动要见实效。 省督导组领导要求,在第二阶段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工作力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组进行指导时要实现全覆盖。结合新社会组织自身特色,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完成建立应建未建党组织任务。 会后,省督导组一行领导深入实地查看了两个参学单位后,表示很满意,都按照上级规定完成了规定动作,并结合自身实际有所创新。市律师协会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法律服务意识;广德桃州镇个协在百忙工作之中扎实、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解决会员单位的诉求,提升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并对广德县新社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坚持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是司法部组织开展的,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强调律师社会责任。 二是与服务“三保”结合起来。市律师协会、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联合成立“个体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分团”,律师党员积极参与,为规范个体民营企业管理,应对金融危机等提供合理化建设并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是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三位一体,互相促进,我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得到较大提高。 四是与涉法涉诉信访结合起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的名义下发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文件,党员律师带头参加陪同领导接访,化解矛盾,为党委政府分忧,引导广大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建立了律师党员参与信访接待长效机制; 五是与律师事务所信息化运用结合起来。律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是省厅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的重大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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